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招警考试网提醒您关注浙江招警考试信息:【2018浙江招警考试:嘉兴市公安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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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勤务辅警类巡逻处突岗位人员29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3名、A1照驾驶员2名(男性)]。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的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年人均约为7.5万元至8.2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今后每年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198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女性巡逻处突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78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男性);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男性);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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